探讨吉隆坡地方政府选举的利弊
2025-02-17 15:11

探讨吉隆坡地方政府选举的利弊

  

  

  沙阿南-联邦直辖区(FT)吉隆坡民主行动党重申其呼吁恢复在吉隆坡举行的地方政府选举,最近内阁改组任命了一名联邦直辖区部长。

  随着人们对这些选举的意义和影响提出质疑,选举分析人士G. Manimaran博士敦促接受民主进程,以促进国家的进步。

  1976年颁布的《地方政府法》废除了地方政府选举。

  “从那时起直到今天,地方政府官员,如市议会主席、市议会市长和地方议员,都是由政府任命,而不是通过选举。

  “国家需要重新考虑地方政府选举,以充分实现民主制度的四个关键组成部分,”他最近告诉《Sinar日报》。

  历史的公司地方政府选举背景

  马尼马兰说,1964年印尼和马来西亚发生冲突时,由于担心种族关系紧张,地方政府选举被推迟。

  过去为市政厅、市议会、地方议会等举行的选举不再举行,议会成员是根据《19764年地方政府法》或各州的地方政府条例任命而不是选举产生的。

  在20世纪60年代初,选举委员会履行了国家法律框架所列的职能和责任。

  然而,槟州立法议会于2013年5月9日通过了《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槟城和韦尔斯利省)法令》,并于同年7月5日在宪报刊登。

  槟州政府坚持认为,该法令为选举委员会提供了足够的立法权,以在槟城进行地方政府选举。

  因此,选举委员会在法律上被授权并被要求在该州进行地方政府选举。

  他补充说,历史记录表明,马来亚和海峡诸邦存在两种不同的地方政府制度,这种制度一直持续到1950年《地方政府选举条例》颁布为止。

  该法令为马六甲市、乔治城和吉隆坡的选举铺平了道路。

  此外,在马六甲和槟城任命了农村委员会,类似于1976/77年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区议会,包括沙巴和沙捞越。

  随着1950年地方政府选举条例的实施,11月在马六甲哥打和1951年12月在槟城乔治城分别举行了市议会选举。

  随后,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于1952年举行。

  马来西亚半岛当局皇家调查委员会于1965年在阿提纳哈班的领导下成立,该委员会在1968年12月的报告中主张在马来西亚半岛的每个首都建立由民选代表组成的地方当局,并可能扩展到其他地区。

  不幸的是,当时的政府无视这些建议。相反,1976年的《地方政府法》暂停了所有地方选举,促成了中央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选举的利弊:

  优点:

  马尼马兰认为,举行选举对于提高人民对民主的参与和加强国家的政治制度至关重要。

  他强调,这将加强制衡因素,特别是在没有州立法议会的联邦领土。

  他还质疑拒绝地方政府选举建议的做法,敦促在新千年进行一次尝试,以拥抱动态思维。

  Manimaran认为,要实现透明、专业和高质量的地方政府管理,选举是“答案”,并建议在吉隆坡、槟城、玻里斯、马六甲和吉兰丹实施选举。

  他对这种出于对财政浪费和政治权力可能发生变化的担忧而产生的犹豫提出了质疑,并表示,在基于这些担忧而拒绝之前,有必要尝试举行选举。

  立法机关的代表负责国家和州一级的职能,而地方政府的选举则不分宗教和种族赋予公民权力。

  这反过来又有助于加强地方政府行政内部的民主精神。

  缺点:

  必须扩大选择和问责制以及参与决策过程的各个方面。

  马尼马兰说,地方政府选举将提供这样的空间和机会。

  立法机关、议会和州立法机关的代表将在国家和州一级行使其他职能、义务和责任。他们的任务是成为一个更大的立法者。

  有些政党以违反联邦宪法精神为由,拒绝了禁止反党跳跃30年的法律。

  他还说,有些政党曾经一度反对18票制。那天,两件事都完成了,大家都很喜欢。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也有政党最初拒绝某些法律或想法,但后来接受它们的例子,这说明了政治观点演变的潜力。

  在第14届全国大选之后,当时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卡玛鲁丁(在希盟执政期间,然后在丹斯里慕尤丁的领导下)表示,实施地方政府选举的预期成本是每个地方当局(PBT) 200万令吉,所有154个地方当局(PBT)的总成本为3.08亿令吉,这被认为是最低的费用。

  他指出,住房和地方政府部的目标是在2021年中期的国会会议上提出地方政府选举的动议。

  然而,截至今年年初,情况仍然不明。Nga说,这不是他的部门目前的优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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