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因酒后驾驶致人死亡被判处10年监禁,罚款7万令吉
2025-03-24 00:06

公司主管因酒后驾驶致人死亡被判处10年监禁,罚款7万令吉

  

  

  

  马六甲:三年前,一名室内设计公司主管因酒后驾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一名汽车司机死亡,被阿耶克罗地方法院判处10年监禁,罚款7万令吉,缺席12个月监禁。

  周五(9月6日),地方法官AzureenSahira Sauffee Afandi在发现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案件提出合理怀疑后,对45岁的李汉伟做出了判决。

  法院还下令,李在镕服刑期满后,将其驾驶执照封存10年。

  李被控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并于2021年11月29日凌晨12点45分左右在马六甲历史城市议会(MBMB) 53岁的雇员阿卜杜勒·拉希姆·穆罕默德(Abdul Rahim Mohamad)死亡。

  该指控是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令(法令333/87)第44(1)(a)条文提出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罚款10万令吉,并被取消驾驶资格10年。

  李振成的代理律师Alhirzan Mohd Akhir表示,他的当事人在事故中髋部受伤,需要专科治疗,因此申请暂缓执行刑期。

  副检察官Sherina Farhana Nor Sa'ari反对这一请求,因为李将能够在监狱接受治疗。

  法庭批准了暂缓令,并将李的保释金增加到2万令吉,并有一名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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