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阿拉姆:西拉扬一所国立小学的一名前教师被高等法院责令向一名前学生支付8.5万令吉的赔偿金,因为他用扫帚击中了他的头部,导致他的伤口缝了5针。
在此之前,司法专员拿督哈兹扎卡西姆昨天决定允许这名13岁的学生提出上诉,他的父亲代表他,反对西拉扬法庭驳回他对这位60岁女教师的诉讼。
然而,Hazizah维持了会议法庭的决定,驳回了对学校校长和马来西亚政府的诉讼,他们被列为诉讼的第二和第三被告。
她说,在判决中,法院认为这名教师(第一被告)用扫帚吓唬学生,让他们服从她的指示的行为不再合适。
“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意识到并意识到马来西亚所执行的法律所规定的儿童受保护权的范围。
“这起事件非常令人遗憾,不应该发生在一所学校,这是该国儿童的教育机构。
“希望这将是一个教训,不会再发生,”她说。
哈兹扎说,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明显的错误,这使得高等法院可以介入。
“因此,本(高等)法院撤销了会议法院的决定,并命令第一被告支付15,000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以及70,000令吉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和5,000令吉的上诉费用。
据马新社报道,她说:“法院还裁定,第二和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的行为不负责任。”
代表原告的律师Azmer Md Saad和Nur Zalikha Noor Kashfi,以及代表教师的律师Ruslan Hassan和Mohd Zali Shaari,而高级联邦律师Nur Aifaa Che Abdullah代表学校校长和政府。
今年3月20日,Selayang Sessions法院以原告无法证明其对3名被告的主张为由,驳回了诉讼。
该男孩于2022年10月17日提起诉讼,声称在2019年10月18日的马来语课上,他和另一名学生目睹了老师拿着扫帚追赶另一名同学。
原告声称,当他回到座位时,老师突然用扫帚击中他的头部,导致大量出血,缝了五针。
原告的父亲随后在当天下午6点45分就该事件向警方报案,并要求老师做出解释,老师声称男孩被打是因为他在上课时没有坐在座位上。
原告辩称,所有被告集体未能确保他儿子在学校期间得到适当的指导和安全,导致了老师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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