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四,一名25岁女子承认从一名金匠那里偷了一根金条,从雇主那里偷了现金,被aykeroh地方法院判处5个月监禁和1.1万令吉罚款。
Goh Min Xiu被指控于去年10月30日下午4点30分在加兰基安的一家金匠那里盗窃价值25,393令吉的100克999金条。
根据刑法第380条,她被指控有罪,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根据案件的事实,她以顾客的身份进入金匠店,要求看金条。
在被交给她之后,她拿了一会儿,然后突然逃离商店,上了一辆尼桑大轿车,里面还有另外两个人。
去年10月22日上午10点,Goh在Restoran Top Hit Ong Thai Mookata烧烤店从她的雇主那里偷了2427令吉现金。
根据《刑法》第381条,一经定罪,她将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和罚款。
高氏曾是一名收银员,她说自己和年迈的母亲住在一起,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
然而,副检察官Wardah Ishhar要求更严厉的判决,因为造成的损失很高。
裁判官Khairunnisak Hasni随后判处被告3个月监禁和1万令吉罚款,缺席两个月监禁,罪名是盗窃金条。
对于第二次犯罪,她被判处两个月的监禁,从第一个任期开始连续执行,以及1000令吉的罚款,缺席一个月的监禁。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