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财政年度的前五个月,目标收入出现3560亿卢比的缺口,印度政府推出了《2024年税法(修正案)法案》,这是今年对税法的第二次修正案。
在我于2024年5月31日发表在《黎明报》上的专栏文章《与IMF进行有效谈判》中,我告诫政府在同意IMF计划的轮廓时要谨慎行事。令人惊讶的是,印度政府承诺在25财年征收13万亿卢比的税收——这一目标比24财年高出40%以上。对于一个在该计划下正在调整政策的经济体来说,这是非常雄心勃勃的,尤其是在预计名义GDP增长率约为12%的情况下。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额外的税收措施,价值1.7万亿卢比,占GDP的1.4%。即使严格执行零售商和批发商的税收合规,加强收入管理,并协调省级农业所得税制度与联邦个人所得税,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结构性条件,鉴于漫长的税收程序,期望新措施在年内产生可观的收入是不现实的。
在25财年预算获得批准后的6个月内,印度政府就提出了税收修正法案,这明显体现了印度政府的紧张情绪,因为该法案似乎不太可能达到IMF的税收目标。令人担忧的是,作为回应,政府出台了反复无常的税收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太可能改善实际税收。
据报道,这项由FBR主席提出的新法案旨在禁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汽车、房产和开设银行账户。它还限制“符合条件的人”购买超过其纳税申报表和财富表中申报的现金和资产价值130%的大宗商品。不符合条件的人也将被禁止从自己的银行账户中提取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此外,该法案还提议与商业银行和私人聘请的税务审计员共享纳税人的机密数据。
“申报者”、“非申报者”、“迟申报者”、“合格”、“不合格”——这些术语已经成为我们低效和无效的税收制度的支柱。从本质上讲,它们代表着承认FBR未能从那些收入应纳税的个人那里收取应有的税款。
不幸的是,由于PML-N政府在2014年的《财政法》中引入了“非申报者”一词,旨在扩大税基,这些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管理“创新”对扩大税基或改善巴基斯坦低得令人沮丧的税收与gdp比率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此外,被大肆宣扬的塔吉尔·多斯特计划的命运玷污了FBR作为税务机关的声誉,并证明了它在执行税法、确保合规和向权贵征收应有税款方面的无能。
在评估税收制度的有效性时,经济学家传统上援引五条原则。一个好的税收制度应该是公平的,首先是-à-vis它对处境大致相似的个人的待遇(横向公平原则);其次,参见-à-vis它在不同经济环境下对待个人的方式(纵向公平原则)。
第三,一个好的税收体系应该将其引入的扭曲最小化(效率原则)。第四个原则是,良好的税收制度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对纳税人或预扣税代理人施加不当的行政成本(行政简化原则)。最后,一个好的税收制度是指个人知道他们在支付什么(支付能力或政治责任原则)。在实践中,政策制定者应该平衡这些原则之间的取舍。
考虑到这些原则和事实,新措施不太可能显著促进税收征管或解决税收体系的公平问题。相反,它们会对经济交易施加不适当的限制,从而造成扭曲。此外,由于它们将执法负担转移到银行、财产登记机构和汽车经销商身上,这将增加经济主体的合规成本,损害行政效率,并危及税收数据隐私。我们必须放开经济,而不是试图通过不切实际的税收措施暗中控制经济。
虽然现在发表声明可能还为时过早,但我愿意大胆地说,议会出台的法案将是失败的。这是因为:首先,政策制定者无法让公众相信他们的想法是恰当的。其次,个人倾向于找到规避强加限制的方法。第三,新税收措施缺乏详细的税收成本,即每项措施对收入的影响。
缺乏远见和对税收原则的理解是连续税制改革不断失败的根源。没有按照效率、公平、简单的原则进行税制改革,而是以行政思维的政策制定者将税制复杂化。改革税收制度的努力必须以减少扭曲、简化税法、填补漏洞和提高巴基斯坦企业和公司的全球竞争力为目标。
为了制定有效的税收政策和制定创收提案,我们需要一个独立的政策委员会,由称职的专业人士组成,包括财政经济学家和经验丰富的诚信税务人员。在采取任何税收措施之前,应该对其短期和长期影响进行彻底评估。不幸的是,为了保持对FBR的控制,政府本身通过任命其明显精心挑选的主席来阻碍这种改革。
对公司、企业和个人来说,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核心。猖獗的逃税破坏了包容性增长的概念,是不平等加剧的结构性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税收执法不力和税收合规薄弱导致了偷税漏税的泛滥。
因此,FBR的最佳方法是通过严格执行税法以及针对特定逃税者和违法者的严格处罚结构来加强税收征收。如果没有这一点,它将继续在原地打转,轻率的措施将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本文作者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前高级顾问,拥有生态学博士学位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