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副总理Lê Minh Khái责成财政部和农业农村发展部(MARD)与有关部委协调,为海产品企业解决困难。
根据越南海产品出口商和生产商协会(VASEP)的建议,渔业面临许多困难,包括计算所得税时利息成本上限的不合理规定,获得捕捞证书的不合理延误,以及允许捕捞的金枪鱼的最小尺寸设置问题。
渔业企业反映,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利息成本设定上限是不合理的。
具体而言,根据第132/2020号法令,如果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总额超过后者股权的25%,并占后者中长期贷款总额的50%以上,则银行和该企业将被视为关联方。
在这种情况下,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与该业务的关联方(包括上述银行)进行贷款交易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净利润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任何超出的金额将被认为是不合理的费用,因此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
大多数越南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因此银行贷款是发展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
VASEP表示,这一规定影响了企业在新投资时期的经营业绩和资本流动。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贷款交易需要被认定为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利息成本设置上限,会使资金能力不足的企业在投资和技术创新上犹豫不决。而投资和创新是企业发展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要求。
海鲜企业还抱怨说,在企业将原材料运到工厂后,在渔港签发捕捞声明(SC)花费的时间太长。
SC是发给鱼类加工厂或加工商的证书,这些加工厂或加工商希望使用从港口或其他方式运来的鱼类作为加工渔业产品的原料。
SC证书确保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鱼/原料受到监督和管制,直到鱼产品的最终加工。
许多批次的鱼类原料不得不等待长达三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SC证书。这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和出口。
VASEP建议MARD在根据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鱼条例进行可追溯性确认期间改变在渔港颁发SC证书的程序。这是解决目前IUU管制过程中诸多瓶颈的关键所在。
另一个问题是5月19日生效的政府第37/2024号法令中关于在自然水域捕捞水产品的最小尺寸的规定。允许捕获的鲣鱼的最小长度设定为500毫米(50厘米)。长度为500毫米的鲣鱼的重量为5-7公斤,而这类金枪鱼的国际尺寸标准是每单位1.8-3.4公斤。
用于罐头食品生产的鲣鱼通常平均每单位重1.8-3.4公斤,因为顾客更喜欢用小型鱼类制成的罐头产品。
VASEP表示,第37/2024号法令对渔民来说意味着许多困难,他们需要更换新的渔具,配备合适的网目尺寸,并控制他们捕获的金枪鱼的大小。贸易商和出口加工企业要么得不到金枪鱼原料,要么面临金枪鱼原料采购和出口的严重短缺。- - - - - -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