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近日,一场加勒比海上的军事行动引发轩然大波。特朗普政府以打击毒品走私为由,对一艘船只发动导弹袭击,随后更对幸存者进行二次打击,导致舆论哗然。国会两党罕见联手,要求彻查此举是否构成战争罪。白宫坚称行动合法,国防部长与特战指挥官却陷入“口头命令”罗生门。当反毒行动披上“战争”外衣,当幸存者成为追击目标,法律与道德的边界何在?这场风波不仅拷问着美国海外用兵的准则,更将影响其全球形象。以下为事件深度解析。
华盛顿>> 随着国会要求审查后续导弹袭击是否构成犯罪的呼声日益高涨,特朗普政府周一为9月2日在加勒比海袭击一艘船只的合法性进行了辩护。
这次致命袭击是特朗普总统在法律上备受争议的“海上禁毒战争”首例——将涉嫌走私毒品者视同战场作战人员予以击杀。近日,因涉及是否应击杀最初幸存者及国防部长彼得·赫格塞斯下达何种命令的质疑,该行动正受到两党激烈审查。
周一在白宫,新闻秘书卡罗琳·莱维特宣读声明称,赫格塞斯已授权负责此次行动的特种作战指挥官弗兰克·M·布拉德利海军上将“实施这些动能打击”。
她表示,布拉德利“在其职权和法律范围内妥善行事,指挥交战以确保船只被摧毁,消除对美利坚合众国的威胁”。
据五名美国官员分别匿名透露(因讨论正在调查的敏感事务),赫格塞斯在9月2日袭击前曾下令实施打击,要求击杀船上人员并摧毁船只及其声称运载的毒品。
但每位官员都指出,赫格塞斯的指令未具体说明若首轮导弹未能完全达成所有目标应如何处理。官员们强调,其命令并非针对监控画面显示至少两人在首次爆炸后幸存的情况而发。
布拉德利下令发动首次导弹袭击,随后进行多次后续打击,导致最初幸存者丧生并使受损船只沉没。官员称,行动展开过程中,赫格塞斯未向他下达任何进一步指令。
在《华盛顿邮报》上周报道引发政治与法律风暴的背景下,官员们澄清了事件顺序。该报道称布拉德利为执行赫格塞斯“格杀勿论”的指令而发动二次打击。舆论反应包括质疑赫格塞斯是否明确下令处决遇难船员,从而违反战争法。
特朗普周日夜间对记者表示,赫格塞斯否认曾下令二次打击杀害首次袭击后受伤存活的两人,称“彼得说他未下令处死那两人”。
特朗普亦试图与后续打击保持距离,称自己“不会希望那样,不要第二次打击”,尽管他表示首次袭击“没问题”。他为军方对涉嫌贩毒者使用致命武力的广义政策辩护。自9月2日袭击起,其政府宣称已在加勒比海和东太平洋实施21次此类打击,造成83人死亡。
赫格塞斯斥责《邮报》报道“捏造事实”“煽动情绪”。他在社交媒体写道:“正如我们自始至终每份声明所言,这些高效打击明确旨在成为‘致命动能打击’。”
在周一另一份社交媒体声明中,赫格塞斯表示力挺布拉德利及其所称海军上将的“作战决策”。他写道:“米奇·布拉德利上将是美国英雄,真正的专业人士,拥有我100%的支持。我支持他及其作出的作战决策——无论是9月2日任务还是此后所有行动。”
周一,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密西西比州共和党人罗杰·威克表示,他已就袭击事件与赫格塞斯及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丹·凯恩将军交谈,该委员会将对事件启动国会调查。
据一名美国官员透露,赫格塞斯亦与众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阿拉巴马州共和党人迈克·罗杰斯进行了沟通。
周一访谈中,两名支持政府船只打击行动的美国官员描述了袭击前的一次会议,赫格塞斯曾向特种部队指挥官简报其使用致命武力交战船只的执行令。
他们指出,该书面命令未涉及若有人从首次打击中幸存应如何处理。
数名知情国会行动的人士称,议员们要求查看执行令副本,但政府拒绝提交。
两名官员还表示,赫格塞斯在会上未作出超越书面命令的口头指令。《邮报》文章未说明赫格塞斯何时下达其消息来源所述的“口头格杀令”。
两名官员质疑二次打击中幸存者是否真是布拉德利的预定目标,而非所谓毒品和受损船只。他们辩称所谓货物仍构成威胁且是合法军事目标,因其他贩毒集团关联船只可能前来取货。
其中一名官员称美军截获一名幸存者与所谓毒贩的无线电通讯。若属实,国会议员可要求调取这些通讯记录作为监督调查的一部分。
关于赫格塞斯、布拉德利或两人共同以遇难幸存者为目标的指控引发震动,因为即便接受特朗普政府关于船只袭击合法性的争议论点,此举显然仍属战争罪。
一般而言,军队不得蓄意攻击未构成紧迫威胁的平民(即使是嫌疑罪犯)。政府辩称袭击仍属合法,因特朗普已“判定”美国与贩毒集团处于正式武装冲突,尽管国会未宣战。
特朗普还“判定”船只船员为“战斗人员”。据阅件者透露,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一份仍属机密的备忘录采纳了特朗普的判定,并得出结论:涉嫌运输毒品为合法军事目标,可阻止贩毒集团以此资助战事。
广泛的法律专家驳斥该分析。但即便这是武装冲突,杀害已退出战斗的敌人亦属战争罪。此类包括已投降、丧失战斗力且不构成威胁的敌方战斗人员。
五角大楼《战争法手册》规定:“武装部队成员必须拒绝执行明显违法、违反战争法的命令”,并补充:“例如,向遇难者开火的命令明显违法。”
手册还指出“禁止基于不留活口的立场开展敌对行动,或威胁敌方不予赦免”,即拒绝饶恕已投降或无战斗力敌人的生命。
曾担任陆军高级战争法顾问的杰弗里·科恩表示,他认为整个袭击是非法的,因其反对政府将局势合法视为武装冲突的论点。
但他指出,即便属于武装冲突,明确下令处决遇难幸存者——无论布拉德利是否认为在执行赫格塞斯指示——都无疑构成犯罪。
不过他表示,若布拉德利的命令改为彻底摧毁船只(即使有人依附其上),情况则更复杂。
他指出,在真实的海上武装冲突中,攻击部分受损但仍持续机动或开火的敌方军舰是合法的,即使船上有伤员或遇难船员依附。但若军舰通过停火降旗表示退出战斗,则继续攻击属违法。
他强调问题在于:快艇并非可停火降旗的军舰。
“这是将非真正武装冲突视为武装冲突的后果,”他表示。快艇无法示意退出战斗,因为“它本就不是真正在作战”。
现任教于德州理工大学军事法的科恩指出,议员们寻求答案时,可调查二次打击所用导弹是否配置为杀伤人员装置(旨在产生大量破片),抑或为对大型物体造成最大破坏而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