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成功驳回美国隐私集体诉讼中数十亿美元新罚金请求
2026-02-25 20:25

谷歌成功驳回美国隐私集体诉讼中数十亿美元新罚金请求

  

  【编者按】在数字时代,用户隐私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近日,谷歌在一场涉及用户数据隐私的集体诉讼中再次成为舆论中心。尽管此前陪审团裁定谷歌需赔偿4.25亿美元,但消费者方提出的高达23.6亿美元的天价追缴请求,却被法官断然拒绝。这一判决不仅揭示了科技巨头在数据收集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微妙平衡,也反映出法律在界定“不当得利”与“合理商业行为”时的复杂考量。用户隐私权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博弈远未结束,这场官司或许只是冰山一角。以下为案件详情,带您一探究竟。

  1月30日:字母表公司旗下的谷歌,周五成功说服旧金山联邦法官,驳回了消费者提出的超过20亿美元罚款请求。该请求针对谷歌过去在用户关闭关键隐私设置后仍收集数据的行为。

  美国地区首席法官理查德·西博格拒绝了下令谷歌上缴23.6亿美元所谓非法获利,并停止某些广告相关数据做法的要求。

  谷歌此前曾敦促西博格不要在9月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追加处罚。该裁决认定谷歌对秘密收集数百万禁用追踪功能用户的应用活动数据负有责任。

  9月,陪审团判给集体诉讼原告约4.25亿美元赔偿金——远低于他们寻求的310亿美元——并发布咨询性裁决,认为追缴非法获利缺乏依据。

  谷歌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消费者首席律师大卫·博伊斯表示,他们感谢西博格的裁决确认了陪审团的判决。

  谷歌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并表示将对9月的裁决提出上诉。西博格周五还拒绝了谷歌撤销针对9,800万用户和1.74亿设备集体认证的请求。

  在追缴非法获利的请求中,原告称他们有权获得谷歌据称通过数据追踪获取的不义之财。原告表示,尽管已有裁决,谷歌仍未更改其隐私披露或数据收集做法。

  谷歌反驳称,禁止其收集用户账户相关数据的命令将“瘫痪”数百万应用开发者依赖的分析服务。

  西博格裁定,原告未能证明存在任何“预期的、不可弥补的损害”,以证明永久禁止谷歌数据收集做法的合理性。法官表示,消费者未能证明有权追缴获利,且他们对谷歌利润的估计“证据不足”。

  本案为“罗德里格斯诉谷歌有限责任公司案”,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地方法院,案号3:20-cv-04688。

  原告律师:博伊斯·席勒·弗莱克斯纳律师事务所的大卫·博伊斯和马克·毛;苏斯曼·戈弗雷律师事务所的比尔·卡莫迪和肖恩·拉宾;摩根与摩根律师事务所的约翰·扬楚尼斯和瑞安·麦吉

  谷歌律师:库利律师事务所的迈克尔·阿塔纳西奥、本尼迪克特·赫尔和西蒙娜·阿尼奥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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