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和他在学校的一群朋友中的女友生下了一个孩子,即使他们已经毕业并找到了工作,他仍然对同一群的另一个女人怀有感情。
他邀请这名女子到他家与他和他一岁的女儿见面,并在承认对她的长期感情后强奸了她。
这名现年25岁的男子于1月11日星期四被判处7年零9个月的监禁和6下鞭刑。
他承认了一项强奸罪,并考虑了包括性侵犯在内的其他指控。
他的名字不能透露,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受害者的身份,强奸发生时她20岁。
案情透露,罪犯和受害人是同一所大专院校的同学,他们的共同朋友群中包括罪犯当时的女友。
毕业后,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成了美发师。
2021年11月24日,罪犯和他一岁的女儿在家,女儿是他和学校的女朋友生的。
他邀请受害者共进午餐。受害者一开始拒绝了,因为她已经有计划了。
然而,罪犯要求受害者与他和他的女儿见面,提出支付交通费或请她吃饭,并向她保证他的女朋友不会介意。
受害者心软了,罪犯告诉他的朋友——他住在他的公寓里——他邀请了一位女性朋友过来讨论她的问题。
当受害者走过去时,他们聊了聊美发,然后进入罪犯的房间继续聊天。
在他们的谈话中,罪犯向受害者承认,他从学校开始就喜欢她,并补充说,不幸的是,他已经有了一段关系。
受害者不知道如何回应,只是说:“哦,好吧。”
检方表示,随后是短暂的沉默。
然后罪犯毫无预兆地吻了她。
受害者震惊了,告诉他不要这样做,因为他已经有了一段关系,还有一个女儿。
然而,罪犯无视她并强奸了她。
受害人后来向警方报案。
副检察官Selene Yap要求判处至少8年监禁和6次鞭刑。
她说,犯罪者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这大大增加了怀孕和性传播疾病的风险。
雅普女士说,受害者把罪犯当作朋友来信任,但他无视她一再要求他停止的请求。
辩护律师Wasiur Rehman要求判处6至7年监禁和6次鞭刑。
他说,他的当事人“一时冲动”,“被忏悔带来的强烈情绪所驱使”。
他说,他的当事人总是准时出席与调查人员的所有会议,并及时回复调查人员的电话和信息。
“我只想说,我的当事人感到遗憾和懊悔。他后悔了……他做错了,”律师说。
“现在回想起他的行为,他承诺要做一个更好的人。他只想回到家人身边……然后重新开始。”
检察官叶女士说,罪犯“从不承认”自己的罪行,首先否认强奸。
叶女士表示:“直到后来,他才承认发生了这种性侵,而且是双方自愿的。”
在回应减刑请求中提出的一点,即犯罪者是“创伤性事件的受害者”时,叶女士表示:“我很难看出这有什么减刑价值。如果有的话,他应该充分意识到他的行为可能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因为他自己也是受害者。”
至于辩方所说的罪犯母亲的“巨大情感负担”,叶女士表示,没有证据表明这“比罪犯被判处监禁时通常会发生的情况更严重”。
在宣判中,法官Mohan Ramamirtha Subbaraman表示,强奸是最严重的性犯罪。
虽然他考虑了该男子早期的认罪和悔恨,但他表示,他不认为辩方提出的任何所谓的减刑因素是相关的,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