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纳西州纳什维尔。(美联社)——周五,一个联邦上诉法院小组以2比1的比例裁定,田纳西州不允许变性人更改出生证明上的性别名称,这并不构成对变性人的违宪歧视。
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杰弗里·萨顿在维持地区法院2023年裁决的多数票中写道:“出生证明上记录的是性别认同,而不是生理性别,这不是一项基本权利。”萨顿写道,原告无法证明田纳西州的政策是出于对跨性别者的敌意而制定的,因为它已经存在了半个多世纪,“早在性别焦虑症的医学诊断之前”。
他指出,“各州的做法各不相同。”有些国家允许更改带有手术医学证据的出生证明。另一些则需要较少的医学证据。目前只有11个州允许仅仅根据一个人对其性别认同的声明来更改出生证明,而这正是原告在田纳西州所寻求的。
萨顿写道,田纳西州的出生证明反映了出生时的性别,这些信息被用于统计和流行病学活动,为全国各地的卫生服务提供信息。“值得一问的是,如果公民对社会规范变化的不同看法控制了政府对语言和收集信息的选择,那么政府怎么可能保持任何形式的统一记录呢?”
原告——四名出生在田纳西州的跨性别女性——在法庭文件中辩称,性别正确地不是由外部生殖器决定的,而是由性别认同决定的,她们在诉状中将性别认同定义为“一个人对自己性别的核心内在意识”。该诉讼于2019年首次在纳什维尔的联邦法院提起,声称田纳西州的禁令不符合政府的合法利益,因为它使跨性别者受到歧视、骚扰甚至暴力,因为他们必须出示与性别认同相冲突的出生证明。
在一份反对意见中,海伦·怀特法官同意原告的意见,原告由拉姆达法律公司代表。
她写道:“强迫跨性别者使用标明出生性别的出生证明,会让其他人质疑这个人是否确实是出生证明上所写的那个人。”“这种不一致也会带来伤害和歧视。”
Lambda Legal周五没有立即回复请求置评的电子邮件。
田纳西州总检察长乔纳森·斯克梅蒂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更改出生证明上的性别名称的问题应该留给各州。
他说:“虽然其他州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但田纳西州几十年来一直承认,出生证明记录了孩子是男是女的生物学事实,从未涉及性别认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