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四人被控抢劫公司590万令吉的金条
2025-03-30 21:13

其中四人被控抢劫公司590万令吉的金条

  

  

  上个月,四名男子被控抢劫一家公司价值590万令吉的金条。

  机械师Aziz Ahmad Nor, 38岁;30岁的空调修理工Krishore Raam;39岁的沙哈·哈里齐·扎纳尔和33岁的穆罕默德·阿菲克·贾马尔都没有工作;周五(10月18日),他在法庭上对一项团伙抢劫指控表示不认罪。

  他们和另外两人被控犯有团伙抢劫罪,手持大刀,从一名22岁男子手中盗走重16.9公斤、价值590万令吉的金条。

  据称,这起案件发生在9月13日上午11点,地点在浦冲工业园区的一家工厂前。

  这项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395条制定的,并与同一法律第397条一起宣读,规定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罚款和定罪后的鞭刑。

  会议法官Syahliza Warnoh博士允许被告保释金为1万令吉,每人有一名担保人,并命令他们在案件处理之前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

  他们还被命令向法庭交出护照,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The prosecution was conducted by DPP Nur Izzati Rozman, while lawyer Muhammad Amirul Mukminin represented Aziz and Krishore.

  Shah Harizie和Mohamad Afiq没有代表。

  与此同时,在吉隆坡临时法庭,四名男子对一项团伙抢劫指控表示不认罪。

  他们分别是推销员Putra Ramadan Jendaita(37岁)、保安Ahmad Ramdhani Subhan(25岁)、个体经营者Nazuwar Nahar(36岁)、保安Afrizal Muslim(39岁)。

  他们被控于10月3日下午2点30分在甘榜拿督克拉末达迈轻轨站前的路边抢劫一名黄金快递员的两块金条,估计重2公斤,价值71万令吉。

  这项指控也是根据《刑法典》第395条提出的,并与该法第34条一并宣读。

  法官Rosli Ahmad允许四名被告以1万5千令吉保释金保释,并命令他们每个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不要打扰证人,并将护照交给法庭。

  法院定于11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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