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督扎伊德说,总检察长应该是国会议员,以确保检察官办公室的问责制。
这位前法律部长建议,将检察官办公室与总检察长办公室分开,类似于英国的制度,要求总检察长必须是国会议员。
“总检察长,也是检察官,应该是国会议员。这是我们能让他为检察官办公室的决定负责的唯一办法。这就是英格兰的做法,”他在周一(12月22日)接受X采访时说。
“检察官办公室应该从总检察长办公室中撤出。它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单独提供资金。让律师(包括政府和私人律师)来运作,他们的晋升和工作保障不取决于总检察长,”扎伊德补充道。
他接着说,没有必要修改联邦宪法第145条,因为这些步骤将确保在实践中分离和问责。
“这样的改变将结束总检察长保持沉默、不对公众负责的日子。”这将把(拿督斯里)安华定位为一个真正的改革者,并有可能确保他的连任。”
安瓦尔说,内阁关于总检察署和检察官办公室之间权力分立的文件草案预计将在2025年中期准备就绪。
总理说,内阁已接受提议的职能分工,并已指派一名部长领导一个特别工作组监督此事。
然而,他指出,这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因为它涉及各种法律修正案,包括修改联邦宪法。
他说:“话虽如此,谈判仍将继续,希望能在明年年中进行。我还没有看到草稿。他在周六(12月21日)接受主编们的特别采访时说:“到目前为止,唯一提交的文件是一份关于我们是否同意内阁通过的划分的政策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