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外交政策负责人坚持认为,欧盟成员国必须听从国际刑事法庭的命令,如果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踏上他们的领土,就必须逮捕他。博雷尔(Josep Borrell)认为,不这样做将损害欧盟的信誉。
上星期四,总部设在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对内塔尼亚胡、他的前国防部长约阿夫·加兰特和哈马斯指挥官易卜拉欣·马斯里发出逮捕令。逮捕令针对的是与正在进行的加沙冲突有关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虽然以色列不是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的签署国,但国际刑事法院对西岸和加沙拥有管辖权。它的管辖权被全球123个国家承认,包括所有欧盟国家。
博雷尔星期二在意大利城镇菲乌吉召开七国集团外长会议之前强调说,“欧盟所有成员国都签署了罗马公约。”他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不是你可以挑选的。你不能在法庭对俄罗斯总统普京不利时鼓掌,而在法庭对内塔尼亚胡不利时保持沉默。”
欧盟外交政策负责人表示,如果成员国未能遵守法院的裁决,将被视为双重标准的例子,并正中欧盟批评者的下心。

早些时候,博雷尔还坚持他“有权批评以色列政府的决定,无论是内塔尼亚胡先生还是其他人,而不会被指责为反犹太主义。”
周五,德国外交部长安娜莱娜·贝尔伯克(Annalena Baerbock)表示,柏林正在研究法庭裁决的后果。然而,总理奥拉夫·肖尔茨(Olaf Scholz)的发言人斯蒂芬·赫贝斯特赖特(Steffen Hebestreit)指出,鉴于德国对以色列的“历史责任”,德国不太可能遵守。
法国外交部发言人Christophe Lemoine拒绝给出明确的答案,称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
荷兰、瑞士、爱尔兰、意大利、瑞典、比利时和挪威都表示将履行《罗马规约》规定的义务。
与此同时,匈牙利总理欧尔班抨击了法院的裁决,并邀请以色列总理访问。
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也招致了以色列及其关键盟友美国的尖锐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