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根据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案第39条的规定,雇员公积金(EPF)在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向移民局提交了635名公司董事的名单,因未缴纳EPF款项而被禁止离境。
EPF首席运营官Sazaliza Zainuddin表示,这些供款提醒所有雇主,根据EPF法案第43(1)条的规定,他们有义务及时向雇员汇供款。
他在周三(8月28日)由公积金局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未能及时缴纳公积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公积金局将毫不犹豫地寻求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在内的法律补救措施,以保护雇员的权利。”
声明指出,每月供款反映了雇主对员工福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承诺。
它说,它将继续执行和监督合规,以确保所有未偿款项都得到全额支付。
“截至2024年6月,在公积金局注册的685399名雇主中,共有13820名雇主(2.02%)未能向员工支付供款。
报告称:“根据1991年EPF法案第39条的规定,在同一时期,有12787名公司董事因未缴纳会费而被禁止离境。”
声明还说,今年1月至6月期间,有1932起针对公司董事的民事诉讼,以及2200起针对雇主拖欠雇员每月公积金供款的刑事诉讼。
公积金局还建议会员定期通过KWSP i-Akaun应用程序检查自己的账户,以确保雇主的供款准确及时。
成员可立即与雇主联络,或透过网站www.kwsp.gov.my向公积金局举报,或致电03- 89226000向公积金局联络管理中心举报。
它还鼓励雇主使用KWSP i-Akaun平台,该平台允许他们安全地检查已支付供款的员工名单,以及他们的付款历史。——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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