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规定,刑满释放的重罪犯可以投票
2025-03-12 20:27

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规定,刑满释放的重罪犯可以投票

  

  

  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裁定,服刑的重罪犯可以投票,此前该州最高选举官员试图阻止他们在11月5日的选举前投票。

  内布拉斯加州历来在刑满两年后恢复重罪犯的投票权。今年早些时候,州议员在两党的基础上投票取消了两年的等待期。内布拉斯加州总检察长迈克·希尔格斯(Mike Hilgers)后来认为,只有该州的赦免委员会才能恢复投票权,内布拉斯加州国务卿罗伯特·埃文(Robert Evnen)命令当地登记机构停止让所有有重罪前科的人投票,称赋予他们选举权的法律违宪。

  周三,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不同意这一说法,他们写道,该州官员未能说服他们相信,这项名为L.B. 20的法律违宪。

  该州高等法院在一份命令中写道:“秘书被命令取消他所施加的不符合第20条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格,并在各方面遵守第20条法律的规定。”

  内布拉斯加州有重罪定罪的人现在登记投票的时间很短。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星期五),现场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

  虽然内布拉斯加州是坚定的共和党州,但它将选举人票授予每个国会选区的获胜者。民主党人希望在今年11月将奥马哈的第二选区保留在他们的专栏中。

  刑事司法改革倡导组织量刑项目(Sentencing Project)估计,取消内布拉斯加州被定罪重罪犯的等待期,将恢复7000人的投票权。更多的人也在两年多前完成了重罪判决,并受到州官员禁止他们进行选民登记的影响。

  根据量刑项目,48个州禁止至少一些目前或以前有重罪定罪的人投票,影响了大约400万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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