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个月,山打根一名少年被控强奸并鸡奸一名6岁女孩。
18岁的Mohammad Noor Hafiz Salleh被指控于11月22日下午5点至6点在居民区附近的一栋废弃建筑后实施犯罪。
据称,他从她正在玩耍的房子外面抓住了她,并在废弃的建筑里犯下了罪行。
据悉,她试图反抗,但被殴打脸部并被勒死。
这个女孩在经历了磨难之后被留在了犯罪现场。她痛苦地走回家,据说她的腿上还流着血。
她从看到她的路人那里得到了帮助,并通知了她的父母,然后她被带到医院接受检查,并向警方报案。
当穆罕默德周一(12月9日)被带到山打根法庭接受指控时,他对强奸和鸡奸两项罪名表示不认罪,这两项罪名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77c和376(2)条被陷害的。
会议法庭法官Zaini Fishir @ Fisal将1月3日定为案件提审,而副检察官Muhammad Al-Hakim Abdul Razak申请法院在下一次听证会之前不批准被告的保释。
法院同意了这一申请。
在此之前,穆罕默德还被指控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对同一受害者造成伤害,根据同一法律的第323条,他对此表示认罪。
法院判处他四个月监禁,罚款2000令吉,否则他必须再服刑三个月。











